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网络联动辟谣工作,加强辟谣公益宣传,第七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即将启动,现请各单位推荐报送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间符合征集条件的辟谣作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
作品征集分为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五类。
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作品是指单位或个人原创的网络辟谣文稿及长图、H5、动漫、音视频等新媒体作品。
重大辟谣专题是指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打造的重大网络辟谣宣传主题活动,开设的网络辟谣专题专栏,以及有关网络辟谣的特色产品或功能、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网络辟谣专项活动等。
优秀辟谣平台(账号)指有关单位建立的专门开展网络辟谣与科普工作的网站、APP、新媒体账号等。
二、作品标准
(一)舆论导向。作品需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有效引导舆论,体现时代精神,有利于推动网络文明建设。
(二)原创性。报送作品应为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间原创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版权问题。主办方享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展示、宣传等权益。
(三)权威性。内容权威,具有公信力,在行业或领域内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
(四)专业性。事实准确,来源规范,标书科学,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五)时效性。针对谣言或误区快速响应、及时发声。第一时间澄清谬误、解疑释惑,挤压虚假、错误信息的传播空间。
(六)传播性。作品传播范围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在自由终端及各大平台阅读量、转发量和留言评论等较多。
(七)对“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的评审,除上述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素:
1.议题设置: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心热切的热点话题主动策划,辟谣议题具有预见性、针对性、创新性。
2.呈现方式:内容品质较高。形式新颖,网民易于接受、乐于传播,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3.社会效果:具有较好的社会反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发挥了澄清谬误、遏制谣言的积极作用。
三、作品申报要求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请作品申报单位登录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官网“第七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系统”(网址https://zptj.piyao.org.cn/)注册单位账号,上传作品,数量不限。完成报名后,同步发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推荐表(见附件)至邮箱xiexiaoyan@nxc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联系电话:0951-619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