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的通知
五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5〕54号)要求,提升算力高效运载能力,切实推动算网融合发展,现开展宁夏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为全面提升宁夏枢纽网络传输能力,积极融入国家算力网络“新八纵八横”布局,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全面推进毫秒用算网络建设,到2027年基本形成全域覆盖、高效畅通的城域毫秒用算网络能力体系。在城域内提供毫秒级算力资源网络通达能力,即面向基础设施实现算力中心毫秒互连(<1毫秒),面向重点场所实现算力资源毫秒接入(<1毫秒),面向应用终端实现算力应用毫秒可达(网络时延<10毫秒)。
二、工作要求
(一)启动申报
请算力资源密集、网络基础较好、算力应用迫切并有意开展专项行动的地市工信局、数据局会同属地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的通知》(见附件1)以城市为单位申报,填写《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计划表》和《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封面加盖各地市主管部门及运营商公章的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宁夏通信管理局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报送材料进行评估后,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二)中期评估
行动实施1年后,宁夏通信管理局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各实施单位应于2026年11月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总结表,参与专项行动的基础电信企业应将相关网络监测数据上报至中国算力平台算力网络运载力监测系统。
(三)成效总结
行动期满后,宁夏通信管理局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成效总结,各实施单位应于2027年11月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总结表,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宣传推广和引领带动效应。
(四)组织保障
宁夏通信管理局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调度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基础电信企业、算力服务提供商、用算企业单位等各方问题困难。参与专项行动的各地市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行动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和市政管道资源等配套支持,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行动目标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宁夏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陈丹飞0951-7895174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景阳 0951-6363388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