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6:5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基本情况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网络扶贫,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提出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调动地方、企业和民间资本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同年12月,工业和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正式启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2019年和2020年,宁夏成功申请了电信普遍服务第一批、第五批、第六批试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期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使宁夏全区行政村光纤覆盖率达到100%,4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宽带平均速率达到100M以上,4G平均速率达到20M以上。农村资费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地区,信息化发展程度普遍提高,缩小了城乡“数字鸿沟”,对区域经济、文化等全面发展提供了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2.立项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131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22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638号)相关要求,为推进4G网络向自然村深度覆盖,提升交通要道沿线4G网络覆盖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宁夏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申报的试点工作方案审核,决定推荐以上四地市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

3.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方案的复函》(工厅通信20213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74号),宁夏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支持建设基站数343个,其中银川85个、吴忠78个、固原89个、中卫91个,获得中央财政补贴金额6174万元。

)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2020年8月2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采购事宜,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经专家评审,中标情况如下:

一标段中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金额1105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526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26万元。普遍服务建设的行政村4G基站共307个,其中银川市85个、吴忠市66个、固原市74个、中卫市82个。

二标段中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投资总金额1316.3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68.35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48万元。普遍服务建设的行政村4G基站共36个,其中吴忠市12个、固原市15个、中卫市9个。

)省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调整

2021年9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按照招标中标结果,与各企业签订了建设项目合同。目前,各企业工程建设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实施中,暂无调整需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付款方式和比例

宁夏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约定拨付方式:

乙方批复本项目立项、并与本项目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甲方复核乙方的工程建设计划和设计等文件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价款总价的[90]%;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甲方应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甲方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价款总价的 [10]%。

(2)合同金额

标段一合同签订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合同金额5526万元。

标段二合同签订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合同金额648万元。

(3)财政资金由省内拨付至企业情况

2021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合同约定向各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补贴总计5556.6万元,其中:拨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4973.4万元,拨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583.2万元。

(4)结余资金情况

目前工程正在按计划建设实施过程中,暂无结余资金和建设任务调减的情况。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目前处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单位招标阶段,未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无资金支出,暂无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通管联2016133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638号)的资金管理办法对普遍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宁夏电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政府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电信宁2016539号)文件要求,第二项第一条明确要求:对取得的政府补贴专项资金按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先缴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将该款项划入公司收入户,并根据集团设定的收入汇划资金频次自动归集至集团公司账户中,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中电信宁2016539号文件第二项第二条明确要求:公司根据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于中央财政补贴的工程项目(含普遍服务项目等,下同),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在当月现金流预算中申请资金支付的预算额度,全额满足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需求,其他工程项目不得占用当月政府补贴工程项目的资金,公司财务部保证优先、足额进行该项目款项的支付。同时政府补贴项目的资金支付不受收到款项时间的限制,如已全额收到补贴资金,可在本年及以后年度预算中全额满足该批项目的资金支付需求。以上措施保证了政府补助资金不被截留、挤占、挪用。

本项目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及中国电信集团关于使用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之要求,强化了对本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安全、足额、及时、准确的使用。

宁夏移动公司:为加强项目投资专用账户的管理,保证合理、有效、规范的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用账户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安全、规范、精简、透明的原则设立专户管理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往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电信普遍服务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并发《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细则》。

宁夏移动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分类管理,中央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项目区分管理,电信普遍服务的项目的资金用政府补助资金专户资金支付,尤其是施工费、监理费、设计费,其他相关项目用企业自筹资金户支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最终资金支付以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竣工决算表中财务列支数据为主进行清算。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合同约定建设4G基站343个,截止到2022年2月底,已完工0个。

2质量指标

设计标准:本工程设计标准应符合《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LTE FDD无线网工程设计规范》(YD/T 5224-2015)、《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TD-LTE无线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 5213-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等相关要求。工程设计文件应根据勘察结果编制,施工工艺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应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设计图意明确,满足指导现场施工。

施工标准:本工程施工标准应符合《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LTE FDD无线网工程验收规范》(YD/T 5225-2015)、《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TD-LTE无线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 5217-2015)、《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2016)、《电信普遍服务试点4G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要明确,具有针对性,满足指导现场管理和施工的要求。

业务标准:4G基站的信号应覆盖合同约定的范围。每个站点物理位置选取测试点,通过4G普遍服务工程专用APP进行测试并完成信息上报到电信普遍服务管理支撑平台。

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时应从电信普遍服务管理支撑平台导出验收文件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行政村信息、网络覆盖信息进行核验。试点行政村所有测试点的参考信号接收功率(RSRP)值应大于-110dBm,且至少有一个测试点下行速率不低于20Mbps。为保障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进展、质量和成效,项目验收应按初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等三步进行。

项目初步验收、试运行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做好验收记录,将验收报告于验收结束之日后5日内报甲方。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

项目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时需对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设备电气性能测试指标、工程档案资料、各类验收记录、项目决算及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信普遍服务管理支撑平台“点亮”,原则上应“随建随点”。

3时效指标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2021年9月15日开工建设,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建设工期15个月,已完成建设任务进度的0%,工程将于近期启动,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目前正无建设任务调整情况,待工程完工后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

本项目目前处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单位招标阶段,未发生成本支出,暂无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主要解决偏远地区和分散住户的行政村通4G信号,解决贫困户无线上网和信息通信问题,本项目总投资12368.35万元,含连续6年稳定期维护费,按照中央补贴资金6174万元计算,本项目拉动企业投资6194.35万元,带动比可达103%。

2)社会效益

通过普遍服务项目,有效保障试点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主要公共机构4G网络覆盖,对区域经济、文化等全面发展提供了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对改善当地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托本项目搭建的网络平台,可持续开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安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应用落地,进一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网络支撑。

3生态效益

本项目新建基站电磁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程建设环节亦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4可持续影响

本项目承诺至少保证6年质保服务,有效保证长期的4G网络的服务质量、运行维护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于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开通,尚未开展满意度调查分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标实施企业正在完成前期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单位招标工作,根据计划安排,能够工程质量达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2021年度宁夏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梳理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产出效果,检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度宁夏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

(三)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宁夏通信管理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6月10日前在宁夏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省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本项目的工程实施过程、合同履约、建设目标、网络能力指标、客户服务等工作情况全面检视,检验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效果,为今后各项目的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使项目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

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暂无发现问题

 

说明: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2月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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