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示事项 | 公示内容 |
1 | 执法主体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2 | 行政执法对象名称 | 安徽渺微科技有限公司 |
3 | 行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4MA2RY6285X(1-1)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忠伟 |
5 | 案件内容 | 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所发短信息未注明内容提供者名称的问题 |
6 | 处理决定书文号 | 宁通管政〔2023〕10号 |
7 | 处理理由
| 违反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在短信息中注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名称”的条款规定 |
8 | 处理依据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
9 | 处理类别 | 责令改正 |
10 | 处理结果 | 责令改正 |
11 | 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17日 |
12 | 决定送达日期 | 2023年3月19日 |
13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