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示事项 | 公示内容 |
1 | 执法主体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2 | 行政执法对象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 |
3 | 行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7106599850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薛凯 |
5 | 案件内容 | 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所发短信息中未提供便捷、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 |
6 | 处理决定书文号 | 宁通管政〔2023〕14号 |
7 | 处理理由
| 违反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的条款规定 |
8 | 处理依据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
9 | 处理类别 | 责令改正 |
10 | 处理结果 | 责令改正 |
11 | 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12 | 决定送达日期 | 2023年5月6日 |
13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