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08:5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通管〔2021〕74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宁夏通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1年6月2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通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宁夏通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宁夏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主责主业和推动全区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编制的权责清单,修订印发我局权责清单政策法规处负责)。依法公开我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人事负责)。

(二)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我局编制印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对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政策性文件,要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要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内容及回复意见、办理结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办理透明度。(政策法规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三)以监管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行业市场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向行业市场主体全面公开信息通信业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政策法规处负责)。加强政务服务机构业务服务窗口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的、便捷的政策咨询和服务(信息通信发展负责)。

、围绕应对突发事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信息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信动办、网络安全管理处负责)

三、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部门和局属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办公室负责)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局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提升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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