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事项名称: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设定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受理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咨询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咨询电话:0951-6198315 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受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企业侧备案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由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初审信息后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备案材料须真实、齐全;备案网站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办理材料: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企业侧网站备案系统,向管理局侧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的链接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右侧的自主备案导航获取。 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网站基本信息; (二)真实性核验材料的电子件,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有效证件电子件、备案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电子件、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电子件、网站负责人核验现场拍摄照片电子件、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三)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时限: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系统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工作日内予以备案,通过备案系统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提供信息真实的,不予备案,在20工作日内由互联网接入服务商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费用:无。 办理流程: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若备案信息有误进行修改,信息准确无误后由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提交到接入提供者所在地省局备案系统。具体请直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上查询备案流程。 受理结果:许可结果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的“公共查询”处查询。 办理地点(受理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自主报备导航或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ICP/IP地址/域名企业侧备案系统。 一、宁夏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后“填写须知”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填写须知 (本页是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只打印申请表) 1. 以上表格内信息均为必填项,请填写完整。 2. 本申请表仅用于遗忘密码的备案用户注销备案,若有密码请通过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自行提交注销申请。 3. 申请类别以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注销本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本单位备案”;注销其他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他单位备案”。(注销他单位备案前请提前与该单位联系,避免纠纷) 4. 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本单位或者本人不再使用该备案。域名依据即域名冲突,如你单位注册的域名在备案时显示冲突(该域名之前被其他备案过),需要注销他单位备案,请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beian.miit.gov.cn)的“公共查询”中,查询该域名所备案主体,再根据查询结果填表。注销申请时请对应具体情况说明原因。 5. 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主体为单位:提供此申请表、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公司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域名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备案主体为个人:提供此申请表、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 6. 发送方式: 快递或者送至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信通大厦主楼九层904,宁夏通信管理局收,邮编:750011) 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请申请人自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www.beian.miit.gov.cn)“公共查询”核实处理结果。 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方式:0951-6198315。 8. 机关及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0951-5166827。 申请表下载: 宁夏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