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期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6:3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夏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各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企业:

根据《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我局定于9月开展2022年第期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具备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二)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三)申请人没有在2021-2022年安全生产考核中出现无故缺考情况的记录。

(四)参加继续教育考核安管人员原证书有效期应在202210月1日2023101日。

二、考核形式

新取证考核方式为线下闭卷测试,考核时间150分钟其中,前30分钟为考前宣讲,后120分钟为作答时间。继续教育考核方式为线上开卷测试,考核时间90分钟。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2022年宁夏第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9518时

(二)新申请和继续教育考核安管人员,应按照单位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jzx@nxca.gov.cn。

1.新申请考核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2.继续教育考核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4.信息真实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

5.外地企业报名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交企业注册地通信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宁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意见书》附件4盖章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单位应确定一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事项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安管人员报名、考核及发证等事项,联系人需在报名前加入“宁夏安考群”微信群,以便协调沟通考核相关事宜

(二)本次新申请考核时间拟定于915日,报考单位联系人接到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通知后,应于考核前制作准考证(附件5)并发放给参加考核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定于916日,报考单位联系人应在考核48小时前指导参加考核人员完成个人信息和终端可用性测试,具体方法详见通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线上考核考生账号使用指南》(附件6)

(三)参加继续教育考核人员单位应与原证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如不致,请于考核前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受聘企变更否则将无法完成证书延续。

(四)同一人不可同时持有两份有效证书,如考生在其他单位有未过期证书,请先在系统中完成受聘企业变更,再由现单位报名继续教育考核。如需变更证书类别,请参加相应类别的新申请考核。

(五)报考单位在发送报名材料前应认真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如考生信息有误或信息填报格式有误,将导致考生成绩无法录入系统无法完成证书申领。

(六)人员应按时参加考核,如确需请假的,报考单位应在当期考核之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证明。企业报名后未出具请假证明缺席考核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组织相关人员报名;连续两次报名且未参加考核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组织相关人员报名。

(七)人员参加新申请考核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二者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缺一不可

(八)人员应格遵守考核纪律,如有违反,将按照《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防疫须知

(一)考核当天,报考人员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要与他人保持1米的安全间距,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为“绿码”且体温不超过37.3℃的方可参加考核。

(二)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宁考生,须在宁居住满三日,方可参加考核。凡外省中风险地区返宁考生,须在宁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提供7天内疫情防控人员检测并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凡外省高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及密切接触者考生,须在宁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提供10天内疫情防控人员检测并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且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核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四)考生参加考核应自备医用口罩,自进入考点至考后离场期间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科学佩戴医用口罩(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外)

(五)考生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核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特别提示

新申请和继续教育考核成绩有效期为1年,成绩合格考生需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证书申领及延续。继续教育证书延续时,企业需在有效期前3个月内提交证书延续材料,一旦证书过期,将无法提交材料并办理延续。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283 

    (联系人及电话:耿晓玉 0951-516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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