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2020年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8 15: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通管〔2021〕5号

宁夏各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宁通管〔2020〕115号),我局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和2020年12月3日开展两期通信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考核结果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公布在宁夏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质量安全”专栏,网址http://nxca.miit.gov.cn。

二、第二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2020年第二期“三类人员”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267人(详见附件1),继续教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75人(详见附件2)。请各企业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txjs.miit.gov.cn)为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申领或延续。新申请、继续教育考核成绩有效期为1年。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证书延续。

三、两期考核情况及处理意见

两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中,宁夏华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邮电学院邮电技术公司、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宁夏好优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较为重视考核工作,通过率较高;部分企业对考核工作不够重视,管理要求不够严格,考生存在违规情况;海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弘宇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宁夏茵迪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宏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西雨花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管理不力,存在报考人员无故缺考情况,未按要求提供请假证明(详见附件3)。

按照《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关于发布通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违规认定及处理的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违规及未携带有效证件参考人员取消本次考核成绩;对无故缺考人员给予一年内不得参加考核处理。

 

附件:1.2020年第二期“三类人员”新申请考核合格人员名单.xlsx

          2.2020年第二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人员名单.xls

          3.2020年安全生产考核各企业缺考、违规情况.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