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宁夏2021年第一期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15:3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夏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各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企业: 

根据《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宁通管〔2020〕115号),我局拟定于开展2021年第一期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

(二)与企业有正式的劳动关系。

(三)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具备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四)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五)参加继续教育考核人员原证书有效期应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

二、考核形式

(一)新取证考核方式为线下闭卷测试,测试时间150分钟(前30分钟为考前宣讲,后120分钟为作答时间)。

(二)继续教育考核方式为线上开卷测试,测试时间90分钟。

三、报名及考核注意事项

(一)宁夏2021年第一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5日。

(二)参加新申请和继续教育考核人员应按照单位进行报名,并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zjzx@nxca.gov.cn

1.新申请考核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2.继续教育考核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4.信息真实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

(三)外地企业报名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交企业注册地通信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宁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意见书》(附件4)盖章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一)企业应确定一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事项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报名、考核及发证等事项,联系人需在报名前加入“宁夏安考群”微信群,以便协调沟通考核相关事宜。

(二)本次新申请考核时间定于4月15日,企业联系人接到具体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通知后,应于考核前制作准考证(附件5)并发放给参加考核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定于4月16日,企业联系人应在考核48小时前指导考生完成个人信息和终端可用性测试,具体方法详见通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线上考核考生账号使用指南(附件6)。

(三)参加继续教育考核的考生,报名单位应与原证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于考核前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受聘企业变更,否则将无法完成证书延续。

(四)同一人不可同时持有两份证书,如考生在其他单位有未过期证书,请先在系统中完成受聘企业变更。如需变更证书类别,请参加相应类别的新申请考核。

(五)企业发送报名材料前应认真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按照要求的格式填写,如考生信息有误或信息填报格式有误,将会导致考生成绩无法录入系统,进而无法完成证书申领。

(六)新申请和继续教育考核成绩有效期为1年,成绩合格考生需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证书申领及延续。继续教育证书延续需在有效期前3个月内在系统延续通过,一旦证书过期,将无法延续。

(七)本企业报名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按时参加考核,如有事确需请假的,企业应在当期考核之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证明。企业报名后未出具请假证明缺席考核的,一年内企业不得再次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考核;连续两次报名且未参加考核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考核。希望参考企业加强对参考人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考核通过率

(八)考生参加新申请考核时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二者一同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缺一不可。

(九)考生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如有违反,将按照《宁夏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五、防疫须知

(一)请考生考前通过宁夏防疫“健康码”进行每日健康登记打卡,同时提前下载“通信行程卡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考核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要与他人保持1米的安全间距,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为“绿码”且体温不超过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

(二)考生参加考核应自备医用口罩,自进入考点参加考核至考后离场期间,须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三)考生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核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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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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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耿晓玉  0951-51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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