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7 09:3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夏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各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受理全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宁夏铁塔公司质量监督申报项目398项,其中电信129项,移动193项,联通35项,铁塔41项;竣工验收备案项目531项,其中电信309项,移动189项,联通9项,铁塔24项。

二、工程实体监督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2020年第四季度进行通信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6项,发现问题16项。从检查情况看,通信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仍存在亟待解决的如下问题。

(一)建设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固原分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未及时督促服务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填报、审签工程资料,未对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维护、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管控。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交付使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未对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控。

(二)设计单位

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深度不够,无法指导施工,如未针对一体化箱体基站内机柜、蓄电池组、走线架和交流配电箱等抗震加固提出要求;设计交底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

(三)施工单位

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昌建宏程实业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齐全;现场安全员未持有通信行业安全员证书;未按规定封闭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现场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期间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未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签证并记录;现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不一致。

河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隐蔽工程隐蔽前,未通知监理单位随工验收。

(四)监理单位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对施工单位存在的现场安全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封闭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破损、现场作业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不一致等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以上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1。

三、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情况及处理意见

2020年第四季度,从宁夏通信建设管理系统资料来看,各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大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要求在工程验收前3日内向宁夏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提交工程验收通知;撰写的施工、监理日志不全,且未及时提交;未按照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提交工程资料;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备案项目被退回后,未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针对以上问题,对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各企业要加强对工程资料填报和审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分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四、2020年第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工程

2020年第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通报问题1项,未整改1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中卫分公司通报问题1项,已整改1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公司通报问题2项,已整改2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通报问题2项,已整改1项。

(二)维护工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石嘴山分公司通报问题1项,未整改1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中卫分公司通报问题1项,未整改1项。

针对以上问题,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石嘴山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以上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2。

五、各企业相关人员未履职情况及处理意见

2020年第四季度,建设单位项目主管、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共计46名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职。对检查中46名未严格履责的项目主管、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人员未履责情况与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延续挂钩,具体处理意见详见附件3。

六、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在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工程管理。一是严把工程设计会审关,严禁对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指导施工的设计文件予以批复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对施工单位进场主要器材和设备的检验、施工现场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人员变更手续的履行、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的设立、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定期维护等进行严格检查,并有效实施监督管控。三是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管控。四是对通报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服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二)设计单位要提高设计深度和文本质量,满足指导现场施工要求;需进行现场勘查并绘制符合现场情况的机房平面图和综合机柜内设备安装位置面板图;严格按照《宁夏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在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

(三)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一是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施工,严格执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检查。三是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专职安全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并记录。四是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按要求编制施工过程资料,并上传至质量监督系统。

(四)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一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二是现场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改正。三是按要求编制监理过程资料,并及时上传至质量监督系统,真正起到现场监理的作用。

(五)本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应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建设工程在质量监督系统“质量管理”模块上传整改资料,含前后对比影像,以备复查,维护工程整改报告发送至邮箱nxtxzljdzx@163.com。


附件:1.宁夏2020年第四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及处理意见.xls

      2.宁夏2020年第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处理意见.xls

      3.宁夏2020年第四季度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职情况及处理意见.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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